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古代中国创造了辉煌的青铜文明,从鼎簋簠盉到照容铜镜,青铜器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也蕴含着深刻的廉洁文化内涵,令人回味无穷。
四十三年逨鼎劝诫为官莫中饱私囊
青铜铸文明——这是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基本陈列的主题,大量精美的青铜器,呈现了“青铜器之乡”宝鸡的深厚历史底蕴,周秦文明发源于此,逐步壮大,这些青铜器便是文明的脚印,引导我们探索文明从何而来,又将去往何方。
“毋龚橐,龚橐唯有宥纵乃侮鳏寡。”这是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重要文物——四十三年逨鼎铭文中的一句。龚,同“拱”;橐,口袋。龚橐,即鼓起口袋。整句铭文的意思是,为官不要中饱私囊,如果中饱私囊,势必会放纵那些目无法纪的人,而对鳏寡孤独等弱小群体造成伤害。
四十三年逨鼎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铸造于周宣王四十三年(公元前785年),共有十件,色泽光亮,纹饰华丽,造型精美。鼎内铭文计316字,记述了“逨”因治理林泽有方、供应王室物产有功,而被周宣王册封为监察官员之事。这篇“青铜史书”的思想价值,主要体现在周宣王对逨的四个“毋敢”的告诫,道出了从政尚德、为官当廉的廉政思想。可以说,这是周宣王对监察官员逨进行的一次“任前廉政谈话”。“毋龚橐,龚橐唯有宥纵乃侮鳏寡”,是周宣王训诫逨的最后一个“毋敢”。无独有偶,著名的毛公鼎,其铭文也有类似警句:“毋敢龚橐,龚橐乃侮鳏寡。”这是周宣王对毛公歆的告诫。
作为权力的象征,青铜礼器乃国之重宝。西周时期,人们思想中的宗教因素较商朝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对德与礼的推崇,青铜鼎的地位日益突出,出现了列鼎制度,即依据身份等级享有不同数量、规格的鼎,四十三年逨鼎就是十件大小不一的列鼎。
千年青铜器,见证着中华文明史,其上的铭文也时刻警醒着世人。现实社会十分复杂,充满着声色货利等各种诱惑,每个人也都会面对亲朋好友、领导故旧等各种人情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廉与贪、义与利、公与私的矛盾,就成为摆在人们面前,尤其是那些手握权柄之人面前的严肃课题。
孔子说得好:“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意思是,当官为政,没有比公平公正更能得民心的;面对钱财,没有比廉洁自律更可贵的。一个人如果拥有公正廉洁的操守,就可以经受住各种考验,立于不败之地。当时,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贡将去信阳做官,向孔子辞行,孔子给他讲了一番为官的道理,其中就有这四句话,希望他为官能公正廉洁。子贡谨记老师的教诲,任职期间,用自己的品行、智慧造福百姓。《史记》对其评价颇高,唐朝开元年间,子贡被追封为“黎侯”。
临财莫如廉,为官与做人以不贪为宝。以不贪为宝,须从细微之处做起,经得住诱惑,才能防微杜渐。《隋书》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隋朝官员赵轨,“以清苦闻”,他的邻居家院子中有一棵桑树,桑葚结果时,会落到赵轨家的院子中。赵轨让孩子们将桑葚捡起来,还给邻居,他告诉孩子们,自己这样做,不是为了博得好名声,而是想教育孩子们从这件小事懂得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应妄取的道理。这个故事在古代流传很广,值得我们深思,白衣染墨,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片墨迹,也十分醒目。
临财莫如廉,对“廉”的自守、自律、自警,也分不同层次。明代思想家薛瑄在《从政录》中有这样的论述:“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他把清廉之人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不妄取者”,他们思想上明是非,价值上辨高低,行为上知取舍;第二个层次是“不苟取者”,他们看重自己的名声,能守气节;第三个层次为“不敢取者”,他们害怕受到法律制裁,失去官位,所以不敢贪赃枉法。固然三个层次之人都是“世之廉者”,但显然第一个层次境界更高。
由四十三年逨鼎中来自他人的劝诫,到“见理明而不妄取”的自律,此间需要一个人不断砥砺品德,练就一身真功夫。
古人以簠簋不饬称廉洁失守者
《汉书·贾谊传》载:“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饬’。”簠簋不饬意指一个人为官不廉、收受贿赂。
物以载道,器以藏礼。簠、簋是青铜礼器。《礼记·乐记》载:“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簠,在西周末期与春秋早期较为流行,其形制基本上呈长方体,棱角凸出,底平有足,上下对称,可以分开为两个器物。簋,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到了周代,簋与列鼎制度配合,成为象征身份地位的重要器物之一。比如有名的利簋,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其铭文记载周武王征商在甲子日早晨获胜,取得了政权,是目前发现的唯一一件跟武王伐纣直接相关的历史实物。
据《礼记·玉藻》记载和考古发现,宴享和祭祀时,簋以偶数与列鼎配合使用,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卿大夫用五鼎四簋,士用三鼎二簋。
为什么古人用“簠簋不饬”来形容官员不廉呢?“不饬”,就是不整齐,不符合规矩。祭祀时使用的簠簋不整齐,或有所损坏,或与列鼎制度不匹配,就是有悖于礼,不仅是对祖先、神灵不敬,而且说明祭祀的主持者品行不良。这是很严重的错误。因此,贪赃枉法就如同簠簋不饬,是犯了大错。古人将“簠簋不饬”作为弹劾贪官污吏的常用之词,表面看似乎说的委婉,实质上是说他们有损礼义廉耻,非同小可。
中国乃礼仪之邦,古人特别重视以礼仪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先秦管仲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北宋欧阳修非常赞同这一思想,并丰富了内涵:“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他认为四维之中,“耻”最重要,“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归根结底是因为“无耻”。诚哉斯言!寡廉鲜耻则无畏,无畏后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在古代,官员与学者是一体两面的,既掌握着权力,又具有丰富的学识,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被赋予了教化苍生的重任。社会寄望官员成为道德上的模范,官员的道德水准关乎社会、国家的治乱兴衰,所谓“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乱之所由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儒家主张“内圣外王”,只有修身以成圣贤之德,才能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也只有以身作则,才能以自己的德行去感化、教育百姓。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用“正”来概括“政”的含义,告诫为官者要先正自身,也只有自身正直,百姓才会以之为榜样,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今天,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同样影响着社会风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创造的不仅是看得见的政绩业绩,还有看不见但能明确感受到的精神品质。那么,今天的党员干部如何加强道德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简短几句话道出了修德的四种资源:历史传统、人民群众、榜样典型和制度规定。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真正立德立业立人,如此“簠簋不饬”之类的词自然就无用武之地了。
铜镜启示规矩做人见贤思齐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梳妆、照容的铜镜,在古代被赋予了深刻寓意,古人借镜子的洁净光明,以表达洁身自好、反省自观的志向。
陕西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汉代四神规矩纹铜镜,背面钮座外围绕着三层凹面大方格,方格四边的中心部各自向外伸出一个T形符号,与连接外区圆周的L形符号相对。大方格的四角又与外区圆周上的四枚V形符号尖端相对。镜子内区被V形符号分割为四等分的区域,其间饰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人们将V形符号称为“规”,与T形符号正对的L形符号称为“矩”,“规”与“矩”平均分布的纹饰体现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观念。
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规矩的重要性。“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上》里的这句话说得很透彻,不用规和矩,就画不成方形和圆形。运用到人类社会,规矩是规范、法则、标准、尺度,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小到个人的言行举止,大到国家的治理规范,都要在规和矩所形成的范围内进行。不守规矩,必有倾覆之虞。
可以说,规矩蕴含世界观、认识论,也是方法论。《管子·法法》说得好:“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圆;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以治国。”规矩是手段和工具,不是目的,方圆才是目的。然而,有了规矩,就自然能成方圆吗?显然不是。如果规矩只是写在纸上的空文、立在身边的“稻草人”,就起不到“以规矩定方圆”的作用。
守规矩,要从小事小节上做起。春秋时期,有个叫公仪休的人很爱吃鱼。他当上鲁国宰相后,很多人投其所好,给他献鱼。按照有些人的理解,收人一条鱼算什么?可是,公仪休坚决不受,他清醒地认识到:“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只有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坚守清廉才能长享鱼之滋味。否则为利所诱,身败名裂,就成了“规小得而失大者也”。
明朝人张瀚的《松窗梦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雨天,有个轿夫怕弄脏自己的新鞋,“择地而行”,后来不小心踩进了泥水中,把鞋弄脏了。这下,轿夫便不管不顾、乱走乱踩了。“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事实一再证明,初之不慎往往一错再错,从而导致“轿夫湿鞋,不复顾惜”的戏剧重演。
古人尚能“拒鱼”,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更应见贤思齐,以党的纪律与规矩为准绳,量一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实践中把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真正做到勤政为民、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