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性质为国家行政单位。
单位职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3个部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天坛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综合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62人,实有人数34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31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154人。
离退休人员19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93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3002.62万元,比2021年22690.84万元增加311.78万元,增加1.37%。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569.44万元,比2021年22283.83万元增加285.61万元,主要原因为编制内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23.18万元,比2021年397.01万元增加26.17万元,主要原因为结合2021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3002.62万元,比2021年22690.84万元增加311.78万元,增长1.37%。
基本支出预算19967.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80 %,比2021年19665.74万元增加301.26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为编制内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预算3035.62万元,比2021年3025.10万元增加10.52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为结合2021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项目结转资金增加。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主要为安检工作经费、信息化运维费、互联网接入费、审判法庭维修维护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5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9.50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工作交流外部人员用餐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9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本院车辆本年无更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9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5.2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1.5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1.51万元,其他支出3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0.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9.1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53.7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19.9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12.44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50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76台,共计1432.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共计758.9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